类别 | 具体内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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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销流程 | 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省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 |
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,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,结算,支付工作 | |
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,申请人领取《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》后,予以报销。注:申请材料不齐全的,如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,申请人应当自收到《补正材料通知书》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。逾期不补正,视为撤回申请。但补正材料后,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 | |
报销范围 | 社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;社保定点门诊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;重症疾病在门诊治疗以及定点零售药店就医、购药的都可以申请医保报销 |
报销比例及限额(部分情况) |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药费限额10元,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|
镇卫生院就诊报销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,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| |
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,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,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| |
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,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,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| |
异地就医报销 | 住院:在德阳地区以外就医住院的病人需要备案,可以通过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,或者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备案,并完成直接报销 |
门诊:在德阳地区以外门诊治疗的病人不需要备案,只需要持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者是医保电子凭证,就可以直接在定点的医疗机构实现结算。在德阳地区以外的门诊特殊疾病进行治疗的病人,在省内就医可以直接实现联网报销,跨省就医只有五个病种可以实现直接报销 | |
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(新农合异地) | 乡镇卫生院就医,起付线为100元,报销比例为90;县级定点医院就医,起付线为200元,报销比例为82;市级定点医院就医,起付线为500元,报销比例为65 |
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| 起付标准: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0元、一级医院400元、二级医院600元、三级医院900元;一年内多次住院的,依次降低100元,但低不低于200元(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00元) |
报销比例:社区卫生服务机构65,一级医院60,二级医院55,三级医院50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连续缴费年限每满1周年,报销比例提高0.5个百分点,但高报销比例累计不超过80。年高支付限额为40000元 | |
异地就医报销方式 | 直接结算:满足①持有激活卡片医疗功能的二代以上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码;②就医的医疗机构已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业务;③已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,可直接结算 |
手工报销:因特殊原因未联网直接结算的,由本人先行垫付医疗费用,出院后提供①医院收费票据(包括纸质发票或电子发票);②出院记录;③住院费用清单;④有效身份证件;⑤患者社保卡复印件回户籍地报销住院费用 | |
异地就医注意事项 | 意外伤害就医的应提供①住院病历;②交警事故认定书、法院判决书、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。急诊提供急诊诊断证明或抢救记录。灵活就业人员、居民报销异地生育费用要提供出生证明复印件 |
报销所需材料 | 医保电子凭证、有效身份证件、社保卡、医院收费票据、住院费用清单、出院记录及参保人银行账户信息等 |
保险报销比例总体情况 | 德阳医保报销比例按参保人员缴费和参保类型确定,分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的70、80和90三档 |
大病医疗保险不能报销情况 | 1、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(紧急抢救除外);2、患职业病 、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;3、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;4、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;5、因责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;6、因自杀导致治疗的;7、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;8、按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|
大病医疗保险办理材料 | 1、职工的《医疗保险卡》《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卡》;2、大病医疗费统筹基金拨付审批表(三张)(并加盖公章);3、出院诊断正明(紧急抢救应出具紧急抢救诊断正明)、《大病统筹患者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清单》、《北京市住院收费专用收据》及《住院费结帐单》(住院报销凭正);4、特种检查、特种治疗或使用贵重药品的应出具审批表;5、门诊患者需出具诊断正明、大病统筹处方及北京市门诊收费专用收据;6、转院治疗应提供由院方大病统筹办公室出具的转院正明;7、大病医疗统筹规定的其它材料;8、单据报销时限 |
术语解释: - 起付线:指医保报销的起始金额,就医费用达到这个金额以上的部分才能按照规定比例报销。 - 报销比例:指医保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比例,例如报销比例为80,意味着医保基金承担80的费用,个人承担20。 - 年高支付限额:指在一个医保年度内,医保基金为参保人员支付医疗费用的高额度。 - 门诊统筹:是指基本医疗保险中对参保人门诊费用进行报销的一种制度安排,扩大了门诊费用的报销范围和比例。